8月2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宁夏公办高等职业大学本科学费标准听证会,拟定文史类、理工类、医学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和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相关建设专业学费可上浮10%,学费标准上浮不得叠加。
学费标准按照教育部
最新发布的高职本科专业目录
依据成本监审结论
参考宁夏公办普通本科和
外省职业本科学费标准
综合考虑宁夏经济发展水平和
城乡居民家庭
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
听证会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陈述了定价方案,成本监审人员介绍了成本监审情况及结论,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两所公办高等职业大学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
25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就定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讨论。
据了解,今年6月,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同意设立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分别开设“机械电子工程技术、现代物流、大数据与会计、动物医学、中药制药”和“应用化工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职业本科专业,于2025年秋季首次招生1000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汇总听证会意见,会同教育厅、财政厅进一步完善定价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实施。
来源:银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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